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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连云港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连政办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2-08
【实施日期】 2006-0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订的《连云港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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