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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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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并卫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08
【实施日期】 2006-0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
并卫发[2006]6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6年2月7日,农业部公布了我省阳泉市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动物疫情。为切实加强我市人禽流感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向人间传播,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克服松劲麻痹思想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人禽流感的防控工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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