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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实行网上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财采购[2006]140号
【发布日期】 2006-02-08
【实施日期】 2006-0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实行网上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财采购[2006]140号
 
 
市属各预算单位、各协议供货厂商及供应商:
  为方便单位采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加强采购监管,我们开发了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管理系统,对市本级协议供货实行网上采购,即以预算单位网上申请、供应商网上确认的方式,替代目前的到北京市财政服务大厅办理有关手续的工作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协议供货
  本通知所称协议供货是指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部分通用类项目,事先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各预算单位在协议范围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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