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送医下乡“工作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08
【实施日期】 2006-0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送医下乡"工作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有关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宣部等14个部委联合召开的“关于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宣传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卫生系统情况,现对做好2006年“送医下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三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送医下乡”工作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从社会主义现代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