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泸市府发〔200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改善全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实行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引导,服务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成功率。 (三)坚持拓展业务与防范风险相结合,运作规范与快捷高效相结合,先期辅导与保后监管相结合。 二、目标 初步建立起政府组织协调、金融部门支持,以国有担保机构、民营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配套协作以及企业诚信的信用担保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