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施目标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发〔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2-08
【实施日期】 2006-0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施目标管理的通知
遵府发〔2006〕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实现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施目标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性别结构为目标,以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工作新机制为动力,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为主线,以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等工作为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