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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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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2-08
【实施日期】 2006-0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  现将《江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江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6—2010年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的通知》(粤发[2004]13号)、《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的通知》(粤府[2005]6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6—2010年江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
  一、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一)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至2007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6%以上;2010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保持100%,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
  (二)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市、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与实施、经费安排使用、教师人事管理及工资统一发放等方面的主要责任,做到保工资、保运作、保发展。
  镇、村要担负起农村义务教育办学的相应责任,统筹解决本镇、本村学校的建设用地;积极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建设,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督促适龄少年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2006—2007年,重点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标准和实施方案,加快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合理配置各市、区的公共教育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和师资配备,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逐步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进一步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城市教育费附加要优先用于薄弱学校的改造。至2006年底,全面完成老区、山区农村破旧学校的改造工程,基本消灭危房。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标率2007年达到80%以上、2010年达到100%。
  (四)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实际,加大对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力度,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撤并布点分散、规模过小、效益较低的学校,优化和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改造薄弱学校,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50班额”标准建设,解决因学位不足带来的大班额等问题。至2007年,全市中小学布局达到基本合理,形成95所高中阶段学校(其中普通高中50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5所,校均2000人)、150所初级中学(校均1500人)和800所小学(校均500人)的格局。全面消灭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最高班额控制在50人左右。
  (五)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的改造。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生活用房和生活设施,重点改造学生宿舍、饭堂、厕所和冲凉房等学生生活用房。至2007年,全市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工作,基本消灭生活危房,达到“四有”要求,即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饭堂、有清洁卫生的冲凉房和厕所、有符合标准的运动场。
  (六)加快中小学“新装备”工程建设。结合新课程改革要求,加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建设,重点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实验室和常规教学仪器的配备工作,尤其是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常规教学仪器的配备。至2007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基本达到省规定标准,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演示实验开出率要达到100%,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到95%以上。
  (七)加大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力度。全面贯彻《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69号)精神,建立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机制,把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各级政府要承担起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切实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各市、区可把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经费纳入流入地政府的正常财政预算,可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改善相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公益性学校。非户籍人口在同一市(县级)、区连续暂住5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有计划生育证明并依法纳税的,其子女入学与当地户籍人口子女享有同等待遇。
  (八)积极稳妥推进免费义务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我市免费义务教育。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决定》(粤发[2005]18号)的精神, 2006年秋季起全市农村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免费义务教育资金,除省的定向扶持外,原则上由各市、区财政自筹解决。
  二、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一)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至200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1%,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大致相当,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学位达到85%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6%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学位达到100%,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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