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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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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文〔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2-09
【实施日期】 2006-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新乡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九日

 

新乡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决定》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为指导,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与时俱进,乘势而上,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执法情况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健全县(市)、区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和安全监察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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