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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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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道府办发〔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2-09
【实施日期】 2006-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属各驻道行政执法部门:
  《道真自治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二月九日

道真自治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84号)和《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机关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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