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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德[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2-09
【实施日期】 2006-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德[2006]3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
  现将《2006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六年二月九日

2006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
  2006年是“十一五”上海市学校德育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德育工作全局,按照中央8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两纲”),围绕“两纲试点年”的中心工作,聚焦课堂、全面落实“树魂立根”教育;拓展阵地,构建“两纲”课外教育活动体系,聚焦世博会、聚焦社会公德,夯实中小学生(含中职学生,下同)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一、以“两纲”为目标,把握学生素质发展的重点内容
  以“树魂立根”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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