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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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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2-09
【实施日期】 2006-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05年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5)50号)、《宁波市2005年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责任书》精神和2005年各地、各部门开放型经济工作实绩,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经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评出了2005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外资先进奖
  金奖:鄞州区人民政府
  银奖:余姚市人民政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包括北仑区,下同)
  铜奖:江东区人民政府、镇海区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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