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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东莞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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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2-09
【实施日期】 2006-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东莞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卫生局制订的《东莞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九日
 

东莞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
 

  地方病是指在一定地区内发生的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和与不利于人们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疾病的总称。地方病流行,不仅严重危害病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严重制约病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省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主要有碘缺乏病、肝吸虫病(学名:华支睾吸虫病)和地方性氟中毒。其中碘缺乏病和肝吸虫病危害尤为广泛和严重。我市虽属轻度缺碘地区,但我市的非碘盐冲销现象相当严重,最近两年全市各监测点的平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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