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苏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2-09
【实施日期】 2006-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二月九日

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  根据《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2月起,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依法对非税收入实行规范化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