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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6年天津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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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09
【实施日期】 2006-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6年天津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2006年全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工作会议部署,市局制定了《2006年天津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目标。

 

二00六年二月九日

 

2006年天津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安排意见
  

 

  2006年天津市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局工作部署,把加强涉及安全、卫生、节能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区域性或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的监管整治以及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严格依法行政,从生产领域的基础环节入手,加强和改善对企业的监管和服务,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并举,为打好“十一五”规划开局,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天津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做出贡献。   

  一、质量监督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工作覆盖率,全面反映我市产品质量状况,强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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