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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禁借行政行为搭车收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09
【实施日期】 2006-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市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学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政风建设,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作出贡献,现就严禁借行政行为搭车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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