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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禁对中小学校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10
【实施日期】 2006-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五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禁对中小学校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严禁对中小学校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的规定》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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