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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5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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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办〔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2-10
【实施日期】 2006-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5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市政府将于2月20日前派出两个考评组对各县、区2005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文件资料、检查社会单位等形式。现将《开封市2005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梳理全年消防工作完成情况,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OO六年二月十日

开封市2005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  为了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市政府决定对消防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共计100分(各项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的计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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