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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盐城市重点利用外资项目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盐政办发〔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2-10
【实施日期】 2006-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盐城市重点利用外资项目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 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市重点利用外资项目的考核管理,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06年度盐城市重点利用外资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度盐城市重点利用外资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 为加快重点利用外资项目建设步伐,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对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推动促进作用,现对2006年度全市重点利用外资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制订如下:
  一、考核对象
  重点利用外资项目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实施重点利用外资项目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服务重点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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