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漳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南漳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二月十日 南漳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 为构建和谐南漳,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公通字[2005]53号)以及《湖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鄂公通字[2006]3号)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所有建制县(市、区)组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将我县定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试点单位,为了切实抓好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将创建“平安畅通县”作为创建“平安县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切入点,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抓好源头管理,广泛宣传教育,落实部门责任,优化执法环境,全面推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县所有镇(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 具体目标是:建立完善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深入,交通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