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二月十日 芜湖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对于“十一五”规划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6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4%以上; 财政总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左右;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 新增城镇就业岗位5万个;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 完成今年的主要预期目标,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