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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和奖励2005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省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10
【实施日期】 2006-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和奖励2005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省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决定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是市委、市政府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为了鼓励企业争创名牌,推动名牌战略的深入实施,根据《黄石市实施名牌战略意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5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三环锻压机床有限公司给予奖励50万元,其中,奖励法人代表10万元;对2005年荣获省名牌产品称号的黄石振华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13个产品,按每个产品奖励企业法人代表1万元;对2005年荣获省著名商标的湖北芳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的32件商标,按每件商标奖励企业法人代表1万元(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和奖励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以受到表彰和奖励的企业为榜样,大力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大品牌宣传和市场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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