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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新乡市招商引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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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文〔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2-11
【实施日期】 2006-0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新乡市招商引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2006年新乡市招商引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2006年新乡市招商引资实施意见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市委、市政府把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放在经济工作首位,继续坚持以项目统领经济工作全局,把招商引资作为项目建设投资的主渠道。做好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对进一步开创我市多渠道、深层次、多元化、宽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促进全市经济提速晋位、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一、2006年招商引资工作的目标任务:新批外商投资企业35家,合同利用境外资金1亿美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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