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处理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6〕21号
【发布日期】 2006-02-12
【实施日期】 2006-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处理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由市处理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2月12日

 
关于处理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市处理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落实市政府关于处理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工作目标,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专项治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我市建设发展按城市规划实施、依法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和整顿治理的必要性,消除畏难情绪,坚定决心,迎难而上,严格按照市处理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