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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市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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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2-12
【实施日期】 2006-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市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委、办、局(公司):
  为深入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程度,更好地为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交通管理提供依据,避免因土地超强开发导致周边交通服务水平下降,产生交通堵点和事故黑点的问题,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的要求和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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