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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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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办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13
【实施日期】 2006-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理顺农资流通渠道,完善农资连锁配送服务网络,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建立一个品种齐全、货源充足、价格平稳、服务周到的农资供应体系,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设立1450个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政府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建设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完善农资服务网络,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农资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张湘涛任组长,曾慧明、陈跃文、杨懿文、陈大祥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市供销社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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