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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督查意见 》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 〔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2-13
【实施日期】 2006-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督查意见 》的通知
青政办 〔2006〕1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 《政府工作报告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和宋秀岩省长在省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现将省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督查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使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省政府 2006年重点工作督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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