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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盘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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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6〕36号
【发布日期】 2006-02-13
【实施日期】 2006-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盘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蓟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盘山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蓟物价请[2005]5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听证会论证,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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