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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南京市商贸流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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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6〕35号
【发布日期】 2006-02-13
【实施日期】 2006-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南京市商贸流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5年,全市商贸流通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推进“商贸扩张”战略,全面和超额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连锁经营、十大商贸集团销售均突破1000亿元大关,“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菜篮子”工程又上新台阶,商贸流通业在全市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进程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扬先进,经研究决定,对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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