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思茅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思政发〔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2-13
【实施日期】 2006-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思茅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思政发〔2006〕16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6)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  附: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云政发(2006)1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切实加强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特别是食品和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对于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云南、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民益,都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近年来,我省开展了大量卓成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对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现象屡禁不绝,在少数地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这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