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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龙井市督查室关于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及批评、建议、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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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13
【实施日期】
2006-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龙井市督查室关于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及批评、建议、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相关部门:
为了认真办理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市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批评、建议、意见,现做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办理议案、提案、建议工作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市政府和所属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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