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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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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宿政发〔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2-13
【实施日期】 2006-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宿政发〔200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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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二月十三日

 

宿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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