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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2-13
【实施日期】 2006-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4号)精神和甘肃省《关于认真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四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清理房地产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兰政发(2005)5号文件下发《关于成立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的通知》,相关部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健全了机构、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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