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县交通建设步伐,确保三年内乡乡通油路(或水泥路)、村村通公路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县实际,就通乡、通村公路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工程申请。通乡、通村公路开工前,必须按照《四川省交通厅关于报送〈通村公路决议书〉和〈通乡油路(水泥路)申请书〉的通知》(川交函(2006)28号文件)要求,分别由建设业主填报《通村公路决议书》、《通乡油路(水泥路)申请书》。 二、工程设计。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凡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工程施工图设计。通乡公路施工图设计由县交通勘察设计队负责勘察设计;通村公路施工图设计依托县交通勘察设计队的资质,由县人民政府从交通、建设、水利、农机等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设计队伍负责。通乡公路的设计费用标准不超过4000元/公里;村道公路设计费用标准不超过1000元/公里。 三、建设标准。通乡公路的建设标准为四级公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