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 22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警预防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3通讯 44指挥与协调 45紧急处置 4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49次生灾害防御 410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413信息发布 414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54调查和总结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5监督检查 7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有感地震应急 72矿震和水库诱发地震速报 73平息地震谣言 74特殊时期戒备 75邻省震灾应对 76甘肃省对周边国家发生地震的应急 8附则 8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奖励与责任 84制定与解释部门 85预案实施时间 9附录 91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92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省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地震应急的需求,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州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驻甘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时,经省政府批准,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并接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场所设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大厅(兰州市东岗西路450号,省地震局院内)。 21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 211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省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 省地震局局长 省民政厅厅长 兰州军区负责同志 省军区负责同志 武警甘肃总队负责同志 成员: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粮食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经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气象局、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兰州铁路局、兰州军区、省军区、武警甘肃总队、省电力公司、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省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甘肃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框图如下: 212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国务院和省委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2)确定和宣布临震应急或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3)统一领导全省抗震救灾工作。向灾区派出省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派遣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下简称“省救援队”)。协调驻军派遣抢险救灾队伍。(4)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根据重大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6)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7)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8)协调跨省、跨市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22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 221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省地震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视情况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组。 222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贯彻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市州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3)协调和组织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紧急救援行动。 (4)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新闻稿件进行审核。 (5)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6)承担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省地震局监测中心负责对地震信息进行检测、处理、传递和存储;省地震局将灾情、震情信息及时上报省政府、中国地震局。地震灾情速报网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灾情速报。地震宏观观测网络人员进行宏观异常调查、落实,并按规定上报。省地震局预报中心对全省各类地震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震情跟踪,并及时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 32预警预防行动 省地震局初步定出甘肃省地震重点危险区报告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划定地震重点危险区,上报国务院;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后,省政府及时部署防震工作。 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的基础上,省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报告省政府;省政府决策发布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省地震局组织震情强化跟踪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省政府;省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所在的市州及县区市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预警预防机制如下图所示: 33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支持系统由省地震局地震信息服务部、地震前兆台网中心、数字地震台网中心、强震台网中心组成。 地震信息服务部提供公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公用软硬件平台。 地震前兆台网中心负责收集和存储本省和邻省各种类型的前兆数据,为震情分析预报提供基础。 数字地震台网中心负责全省遥测台站的数据收集、数据处理及地震三要素的速报工作。 强震台网中心负责收集和存储处理我省中强以上地震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震烈度等强震数据,适时提供震灾分布状况。 34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就是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就是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就是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342预警发布 省地震局提出的本省行政区内的地震短期预测意见,报省政府决策发布;在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时,当地市州、县区市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政府、中国地震局及省地震局报告。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如下表所示: 地震灾害 等级分级标准初判标准人员死亡 经济损失占年 生产总值比例发生在人口稠密区 地震的震级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300人以上1%以上70级以上重大 地震灾害 50—299人65—70级较大 地震灾害20—49人60—65级 一般 地震灾害20人以下50—60级 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由省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时接受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并请求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邻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统筹调配本省及各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