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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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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2-14
【实施日期】 2006-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就规范2006年全市教育收费行为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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