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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烟叶生产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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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2-14
【实施日期】 2006-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烟叶生产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烟叶生产发展,确保卷烟工业原材料供应,促进烟草产业做大做强,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烟叶生产的有利条件和重要作用
  我市是全国优质烟叶重点产区,也是全省第二大烤烟生产基地,烟叶生产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位置。据统计,全市山区乡镇农民收入的70%来自种烟收入,部分乡镇60%的财政收入来自烟叶生产,烟叶生产已成为山区农民致富奔小康和乡镇财政增收的重要产业。当前,我市烟叶生产面临着极为有利的条件:一是根据国家“北烟南移”发展战略,我市已被列入全国重点产烟区,有种植和收购计划;二是国家调高了烟叶收购价格,加大了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三是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发展烟叶生产的相关优惠政策,将筹集4亿元资金用于支持烟叶生产发展;四是市委、市政府已把烟叶生产发展列入了“十一五”规划,纳入全市大农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并将其作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发展烟叶生产的有利条件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烟叶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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