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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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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2-14
【实施日期】 2006-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宜府发〔200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节约型社会建设,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5)2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近期在全市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近期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围绕建设活力宜宾、魅力宜宾、生态宜宾为目标,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形成节约型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城市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宜宾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努力在节约能源、节约水资源、节约原材料、节约土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突破,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逐步降低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和环境负荷。完善法制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政策引导,明确管理职责,广泛宣传教育,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营造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良好氛围。
  (三)近期目标:到2006年底,万元GDP综合能耗在现有基础上降低3—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水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1%以上;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节能建筑达到总建筑面积的50%;中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70%以上;中心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50%以上。
  经过两年的努力,使全社会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显著增强,部分行业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严重浪费资源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资源节约技术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资源节约政策和措施不断完善并得到较好实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资源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全社会自觉节约资源的机制初步形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迈出坚实步伐。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今明两年重点工作
  坚定不移地贯彻“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不断强化全民节约意识,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彻底改变过去那种重速度、轻节约,重外延扩张、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增长指标、忽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倾向,全面转变增长方式,逐步构建节约型社会。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1、编制规划。落实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有关部门要抓紧编制《宜宾市节能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年重点推进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工程的实施。
  2、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突出抓好煤炭、电力、化工、化纤、造纸、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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