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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我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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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府办字〔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2-14
【实施日期】
2006-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我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的通知
吉府办字〔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环保局《关于我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我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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