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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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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14
【实施日期】 2006-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搞好春季农业生产,对于夺取夏粮和全年农业丰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繁荣城乡农产品供给,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等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对做好今年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省春节农业生产已经陆续开展,当前有利条件很多。水利工程蓄水较多,生产资料供应相对充足,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继续走高,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粮食价格持续低迷,种粮比较效益仍然偏低。二是农资价格持续走高,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主要农资价格均比上年同期提高10-15%。三是自去年秋季以来,灾害性天气频繁发生,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秋汛和胶东半岛持续暴雪给灾区群众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恢复生产困难较大。据气象部门预计,今年春季全省大部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四是去年因涝小麦播期较晚,冬前生长期缩短,苗情总体不如上年,一类苗面积比上年减少10个百分点,三类苗面积增加,群体不足,个体发育较弱。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起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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