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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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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2-14
【实施日期】 2006-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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