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蚌政〔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2-14
【实施日期】 2006-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蚌政〔2006〕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