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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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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桐政办(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2-15
【实施日期】 2006-0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桐庐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5)1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府法发(2005)5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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