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2-15
【实施日期】
2006-0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提高政府制度设计的质量,现将《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关心我市立法的人士踊跃参与。请将书面意见于2月23日前邮寄或传真至海口市法制局立法科(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联系人:吴秋云;联系电话:0898-66743743;传真:0898-66730118;邮编: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