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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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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2-15
【实施日期】 2006-0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昆政办〔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194号)和省政府2006年1月6日召开的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从源头上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整治工作
  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的源头环节。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从践行“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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