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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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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15
【实施日期】 2006-0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兰政发[20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5年,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落实市委“治庸”计划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投入劳动保障工作,开拓进取,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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