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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2005年度杭州市外贸出口先进企业“金龙奖”并予以表彰奖励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6〕36号
【发布日期】 2006-02-15
【实施日期】 2006-0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5年,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外贸出口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外贸出口取得了良好成绩,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外贸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外贸出口“金龙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4)13号)精神,经市有关部门考核、评审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杭州摩托罗拉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2005年度杭州市外贸出口“金龙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2006年我市外贸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希望全市各外贸企业振奋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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