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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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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酒政办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2-16
【实施日期】 2006-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肃州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酒有关单位:
  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共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87件。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以人为本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把办理每件建议提案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普遍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认真解决建议提案办理中涉及的各种问题,从而圆满地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2006年,市政府承担的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仍然比较繁重。在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一届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经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和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核,转交政府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126件,政协提案196件、来信6件,共计322件。为切实做好今年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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