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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液化气市场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价监测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2-16
【实施日期】 2006-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液化气市场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价监测发[2006]26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成品油、液化气市场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6)31号)精神,及时掌握成品油、液化气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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