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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溪政务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2-16
【实施日期】 2006-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 “本溪政务网”(wwwbenxigovcn)是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政府门户网站,是本溪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宣传本溪、建设本溪、扩大本溪知名度的重要窗口。自1996年开通以来,得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使“本溪政务网”不断得到完善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本溪政务网”运行中也存在网站管理职能交叉、部门提供政务信息不畅、网站之间资源共享不多等现象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溪政务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政务网络服务水平,市政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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