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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莘县200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莘政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2-16
【实施日期】 2006-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莘县200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莘政发[2006]6号

 

各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莘县200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莘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莘县200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实施方案

 

  小麦种植面积是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重要依据。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实和确定是直接补贴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兑现到农民手中的重要基础。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县农业局牵头,财政、农委、监察、国土、林业、水务、目标办、统计等部门参加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督查小组,从以上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督导小组,分赴各乡镇对小麦种植面积核实检查督导。为确保如期完成分区域、分农户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200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要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核定范围是种粮农民2006年2月24日前出苗的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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